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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选好人用好人提升队伍活力

来源:  发布时间: 2010-07-20  浏览人次:


         近年来,山东省公安厅党委抓住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立足选好人、用好人、建好领导班子,不断创新民主选拔、干部考评、后备干部培养、专业人才选拔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换来了队伍的生机活力,大幅提高了干部使用的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创新民主选拔机制

  创新民主选拔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近年来,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始终把扩大民主作为选人用人的基本方向,在发扬民主、扩大民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方面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探索实行“三级民主推荐”制度,即推荐选拔干部分别在本处室全体人员、全厅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厅党委成员三个层次进行民主推荐,根据不同层次对干部的了解程度,分别加权确定三个层次所占分值,作为研究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参考条件,进一步提高了民主推荐的真实性、准确性,广大民警对省厅干部选拔工作的认可度明显提高。2005年以来,厅机关共选拔64名正副处长和101名正副调研员,没有接到一次电话、来信举报。

  创新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创新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为选准用好干部打下坚实基础。山东省公安厅把创新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作为带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山东省厅党委围绕建立科学、完整、系统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理念、积极探索,在认真总结推行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认证升级网上考核和市级公安机关网上综合考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中全面推行了以工作量化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同体同步考核为方法的全员绩效考核机制,有效地实现了对单位和民警的动态、量化、实时考核,推动了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发展。

  同时,把民警日常工作情况,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事件、重大活动中的表现,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曝光等情况,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建立起内容丰富、字声像兼有、生动鲜活的个人绩效档案,改变了以往干部人事档案主要记载个人经历的做法,创新了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方式和模式。

  突出实绩,突出职业化、专业化

  创新后备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广泛发现优秀人才,保证后备干部队伍的数量、质量和活力。坚持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过程中、在年度考核、阶段性工作总结中发现工作实绩突出的年轻干部,在处置重大事件、侦破重大案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发现优秀人才,从中挑选后备干部。自2002年以来,山东省公安厅每两年组织一期全省公安机关青年干部培训班,每期40人左右,由各地从后备干部中推荐,报当地组织部备案后,由省厅审核批准参加,主要进行领导素质方面的专题培训。目前已有相当一部分参加培训的同志走上领导岗位,其中,省厅机关参加培训的,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占到70%。

  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储备职业化、专业化优秀人才。近年来,山东省公安机关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层层建立人才队伍。山东省公安厅按照注重工作实绩和水平的原则,从全省各警种、系统择优筛选了60名同志作为省级首批“人才库”人选。这些入库的人才包括业务专门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基层优秀管理人才三部分。省厅组织省级人才分别到国内高等院校及英国、新加坡和加拿大进行培训,有效提高人才的素质和能力。遇有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省厅统一抽调全省专业人才进行综合攻坚,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不断建立完善了突出职业化、专业化和实战需要的发现、培养、使用人才的长效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人才在创新工作、破解难题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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